BDB-C型防爆蓄电池搬运车(以下简称防爆搬运车)适用于石油、化工、轻工系统的企业在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,从事短距离搬运工作。该产品应符合GB3836.1—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要求》、GB3836.2—2000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 隔爆型“d”》、GB19854—2005《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》的规定。
1.2防爆搬运车在下列条件下可靠地工作
A、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米。
B、环境温度在-20℃~40℃,相对温度不大于85%(相当于25℃时)。
C、在周围介质中所含可燃性气体、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,级组不超过ⅡB级T4组。
D、无悬浮状可燃性粉尘或纤维(如铝粉、镁粉、碳粉、炸药、树脂、面粉、粉尘及棉麻纤维等)。
E、运行路面不妨碍导走车辆上产生的静奄荷。
F、无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性气体或蒸汽的场所。
G、无剧烈震动和冲击的场所。